匹兹堡大学:无论烟民决定戒烟还是改用电子烟,我们都应表示尊重
发布时间:2021-01-08 20:25:47浏览次数:
公众健康伦理强调,实现公共健康目标应该“最小化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侵犯”。不管吸烟的人是想戒烟还是改用电子烟,如般若电子烟,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们。
最近,3位来自美国匹兹堡大学的研究学者在他们发表的研究论文中指出,电子烟的危害比香烟小得多,应该把“电子烟的可用性”(E-CigaretteAvailability,简称ECA)作为一种烟草减少战略。

减少烟草危害伦理:电子烟可用性的研究:从功利主义、生物伦理和公共健康伦理的角度分析。
"电子烟普及",是一种鼓励吸烟人群改用电子烟的群体干预措施。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让烟民清楚的知道电子烟比香烟的危害更小,并且确保他们能够方便的使用电子烟。
本文作者指出,“电子烟可用性”主要有两个伦理框架:公共卫生伦理和生物医学伦理。使用电子烟有助于减少健康风险和危害,也有利于让吸烟的人自己作出与尊重个人权利和自主权的原则一致的健康决策,从而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与此同时,以“电子烟普及”来实现公共卫生目标,比传统的控烟实践,受到的限制更小。
"公共卫生实践的核心是将不良行为对公共卫生的影响降到最低,而非完全消除。"文章强调:“关注群体与尊重个人权利并不冲突,(公共卫生)官员和医生应该鼓励烟民改用电子烟,减少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侵犯。”
不管是戒烟的人决定戒烟还是改用电子烟,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们。
在生物医学伦理框架中,曾经提出了四个原则,即尊重自主权、仁慈(增加病人的福利)、无恶意(避免伤害病人)和公正。在危害远小于香烟的情况下,让烟民改用电子烟,可以使烟民避免传统烟草带来的危害,因而符合善意和无害原则。
此外,该方案还完全符合尊重所有权原则的道德需要。
对自主性的尊重,是对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出知情决定的权利的尊重。向烟民提供电子烟草产品和电子烟草减少危害信息,可以保证烟民在不受任何强迫和欺骗的情况下,自愿地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偏好作出选择,是对烟民权利的尊重的体现。
公众健康的道德框架一直强调,实现公众健康的目标应该尽可能减少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侵犯。即使到了老年时才戒烟的烟民,也有权和自由去寻求减少危害。她们的权益同样需要保护。
每一个人都有权追求自己定义的幸福,不管是戒烟的人还是改用电子烟的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们。来自美国匹兹堡大学的RebeccaThomas也是这篇文章的作者之一。

隐藏和歪曲有关电子烟的信息将使公共卫生机构失去信誉。
由于吸烟人群的个人权利应受到尊重,因此提供准确的电子烟信息对于保证吸烟人群做出明智的决策至关重要。
”“他们(电子烟反对者)也许会说,‘让公众过高估计电子烟的风险’更安全,但是隐瞒和歪曲有关电子烟的信息会使公共卫生机构失去信誉。信誉一旦丧失,公众就会质疑甚至忽视它所发布的其它危险信息,从而造成严重的公共卫生危害。
就拿去年媒体报道的美国肺病来说吧,当时有研究证实,这次事件是由使用非法添加THC(一种从工业用大麻中提取的高浓度化学物质)成分的THC(四氢大麻)的黑市烟油引起的,与正规电子烟无关。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却曾无视研究结论,把原因归咎于普通电子烟,直到今年三月才更正相关信息。
这篇文章的作者认为,这种做法似乎是在保护消费者,其实这样做弊大于利:“不仅让已经改用电子烟的烟民重新吸烟,而且让所有人都避免了真正的罪魁祸首——黑市THC产品。

公众健康伦理框架规定,在实现公共健康目标时,应该采用最不受限制的干预措施。在减少烟草危害的目标方面,对烟民使用电子烟的限制少于禁止销售电子烟以及对所有烟草产品的限制,因而符合其道德需要。
另外,向烟民提供电子烟草产品和有关电子烟草的减害信息,也可以使弱势群体的减害方案更加廉价,缩小社会健康差距,促进社会公正。
根据WHO的统计,每年有超过800万的人死于烟草,因此烟草的减少是必然的。研究报告指出,电子烟的危害远小于香烟,而且无论是公共卫生的伦理框架还是生物医学的伦理框架都证明了电子烟的可用性是符合伦理的,这是一个有益的举措,因此应该鼓励人们改用电子烟。悦刻官方广州专营授权店咨询微信:YangJiaYi000812 手机:18529188804 扫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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